
陈光明,男,1999年加盟阳光集团,21年的阳光中学教学经历,退休后继续到阳光学院任教。任教生涯获得了田径一级裁判员证,篮球一级裁判员证,游泳救生员证等。多次率队参加省、市、区、各种大型运动会比赛,在参加各类体育竞赛中获得奖牌400多枚。担任阳光集团共七届职工运动会总裁判长等职务。
曾获得阳光教育集团“感动阳光”年度人物,先进教师,优秀教练员等荣誉。本人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生,平易近人。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兢兢业业、努力进取,勇挑重担、敢于创新,积累了一定的教学和管理经验。一直相信“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”的道理,在校我一直坚持从适应社会发展的角度提高个人素质,在掌握本专业的基础上,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;提高个人修养。长风破浪会有时,直挂云帆济沧海,我定会以饱满的热情和坚韧的性格勤奋工作,与同事精诚合作,为贵单位的发展尽自己的绵薄之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