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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考核标准,规范岗位聘用——通识教育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工作会议
时间:2025年04月25日 16:05

 2025年4月24日,通识教育学院于行政楼720会议室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。通识教育学院领导班子就《教师绩效考核办法》《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》文件进行详细宣讲,旨在深化学院人事制度改革,明确考核与聘用规则,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,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。

 会议伊始,通识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蔡韦龄围绕《教师绩效考核办法》展开解读。她强调,该办法以“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”为核心原则,将师德师风作为考核“第一标准”,突出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等多维度考核,强化分类指导与两级管理机制。蔡韦龄院长详细介绍了教师岗位分类,包括教学型、教学科研型、教学社会服务型、科研型四类,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基本工作量定额,涵盖教学、成果、公共服务三大板块,并明确了工作量的核算方式与抵冲规则。同时,她还就年度考核标准、绩效奖励体系进行说明,指出考核结果与岗位责任绩效、超额业绩奖励、标志性成果奖励直接挂钩,鼓励教师追求卓越、多作贡献。

 随后,通识教育学院副院长苏广对《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》进行宣讲解读。他指出,该办法以“科学设岗、宏观调控”为导向,构建了专业技术、管理、工勤三类岗位体系,明确了各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与聘用条件。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不同等级,并对正高级、副高级岗位的比例及晋升条件作出详细规定。苏广副院长强调,岗位聘用坚持业绩导向,将师德表现作为首要依据,实行竞聘上岗、按岗聘用,同时建立了规范的晋级与退出机制,确保岗位能上能下、人员能进能出。

 懿颖副院长表示,《教师绩效考核办法》和《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》的出台,为学院教学工作的规范化、精细化管理提供了重要遵循。她指出,教学是学院的中心工作,课堂教学质量、教学改革创新、教材建设与课程开发等教学实践成果,既是教师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,也是岗位聘用中教学型岗位的重要评价指标。全体教师要将师德师风贯穿于教学全过程,以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引领学生成长,同时注重教学能力提升与教学成果积累,主动适应岗位分类管理要求,共同营造重视教学、钻研教学的良好氛围。

 会议现场,全体教职工认真聆听、记录要点,并就关心的问题与院领导进行互动交流。此次宣讲会为通识教育学院教职工全面了解学校政策、明晰职业发展路径提供了指导,也为学院后续落实考核与聘用工作、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 未来,通识教育学院将以两个文件为指引,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,确保考核与聘用工作科学、规范、有序开展,激励全体教职工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建设贡献力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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