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长姓名:蔡韦龄
学历:博士
职称:副教授
主要经历:阳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(主持工作),阳光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,应用心理学专业学科带头人,福建省情绪疏导专项能力考评专家组成员,国家一级心理咨询师,福建省心理学会理事,福建省心理援助协会理事,入选福建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计划;主持并参与各类横纵向课题10余项,主编、参编多部核心出版社心理学类教材,指导学生获得多项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