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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学院关于通识教育课程开设与教学规范的说明
时间:2024-03-14



2023.11.29通识教育中心会议通过

2024.02.23通识教育学院工作会议修订



一、为维持本校通识教育之品质,实践“立德树人”及“三成就”(成就学生、成就教师、成就学校)的办学理想,特订定“阳光学院关于通识教育课程开设与教学规范说明”(以下简称本要点)。

二、通识课程结构

(一)基本理念:通识教育是成人之美的教育,是在人才培育方案对分科专业教育与技术教育的融通,具有理论与实践的性质,强调活用、融通与跨域整合。阳光通识课程以“博雅·实践”作为通识课程的实施精神与内容蕴义,重视学生的终身素养与核心能力培育,德智体美労五育并举,期冀陶铸阳光美德,传承中华文化,培养全面发展知书达礼,敬业乐群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

(二)核心目标:审美力、思辨力、沟通力、合作力及行动力等五大能力是通识课程的核心目标,也是通识课程发展与设计的最高指导方针。详细说明如下表一。

   (三)课程模块

通识课程以上述核心五力作为教育目標,整合专业学科知识与思维取向、跨学科的知识应用取向、以及当代社会潮流的议题取向,研发出通识课程四大模块

1公共艺术与审美体验:包括艺术导论、音乐鉴赏、戏剧舞蹈、美术影视、书法鉴赏`戏曲鉴赏。

2 人文精神与道德价值:包括经典古籍与人生、文学赏析、哲学与道德思维、社会法政、公民与全球视野、美学与文化诠释。

3 科技发展与社会变迁:科技与环保、信息与伦理、生态与文明、经济管理、历史巡礼。

4 沟通表达与行动实践:口语沟通、礼仪表达、人际成长、职涯探索、卫生与保健、书院生活、通识实践活动。

   (四)常用的课程设计模式

通识课程强调跨域与融通,实作与活用,课程设计可采取下列三种模式:

1. 多学科课程统整

2. 科际整合课程统整

3. 超学科课程统整

三、通识课程学分设计

(一) 通识课程每门课程皆为 2 学分。

(二) 自2024级开始,学生应于毕业前修满通识课程共计8学分,其中“公共艺术与审美体验”类模(通识美育)块必须修满2学分,方能取得毕业资格。

(三) 2024级开始新設微學分課程,分別是“大学入门与书院生活指导”、“通识实践活动”两门课程。其中,“大学入门与书院生活指导”设计16学时课程内容,核计1学分。“通识实践活动”包括美育体验活动及通识讲座两大类,学生可依兴趣及专长自由自愿参与。每次活动核计0.1学分,最多核计1学分。

(四) 2023级前入学的老生,应于毕业前修满通识课程共计6学分,其中“通识美”模块必须修满2学分,方能取得毕业资格。

四、通识课程开课原则

(一) 通识课程开课取向:

1. 专业学科知识与思维取向

2. 整合跨学科的应用实践取向

3. 关注当代社会潮流的议题取向

(二) 通识课程之开设应符合基础性(学术内涵)、多元性(跨领域)、统整性(内容连贯)之原则,注重深度与广度,结合理论与实践。而常识性、工具性、休闲性课程,不属于通识课程开课范围。

(三) 通识课程设计需具备“博雅·实践”之精神,并参照通识教育五大核心能力的指标说明,于授课计划中导入行动/问题解决之课程元素,裨益我校学生养成通识教育核心素养。

(四) 教师开设通识课程,应在规定期间内提交授课计划及相关资料,经通识教育学院审查通过后,始得开课。授课计划撰写注意事项与审查要点,請參照阳光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审查要点

(五) 开课人数各班以50-60人为原則,低於30人不开课;若因课程实作、场地限制等因素,在通识教育课程开设规定内得酌降修课人数。

(六) 开课人数经本学院会议确认后,不得更改;非经本学院认定有毕业紧迫性之个案,亦不开放加签。

(七) 每学期开设之通识教育课程,均于学期末进行教学意见反映调查。调查结果分送各授课教师,并就评价意见结果进行了解检讨,必要时得召开相关研讨会议,以提升通识课程教学品质。

五、通识教育教学规范

(一)基本原则

1. 通识课程是一种统整形式的课程与教学,重视学生自主学习及实作能力,可透过协同教学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跨域学习及多元探索。

2. 教学内容要结合理论与实践,避免纯技巧性的操作和单向式的灌输讲述。善用各种表现、设计、服务及展演等形式,让学生通过合作与反思学习去掌握知识发展及创造性思维的过程,提升审美意识。

3. 教学方法应注重启迪思路,掌握知识要点,培养学生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使其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人。

4. 教学环节讲求多元化、情境化,强化互动与体验,尽量降低教师单方面讲授的比重;善用校内外展演活动等多种形式,利线上线下的各种资源进行混合式教学。

5. 课程中若需利用影音视频或多媒体等资料,除需符合著作权法之规定外,每堂课至多以20分钟为限,其余时间得运用多元的教学方法。

    (二)教学方法

  教师应依授课主题内容及教学需求,參考采用下列教学方法(如表二通识课程教学方法汇集);可配       合不同教学环节交互循环使用,以达到最好的教学效能。

   (三)学生学习评价

1. 通识教育课程是培养方案中毕业应修学分的重要组成部分,必须认真按考查课进行考核评价。评价兼重过程与结果,其中形作性评价占比不得少于50%。

2. 通识课程宜采用多元评价方式,如历程评价、实作评价和档案评价等,以检测学生学习的质和量。课程最终成绩的评定,应反映整个学习过程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情况;尽量减少记忆背诵的笔试,每门课应有大作业评价。

3. 学生评价应清楚叙明细项标准和占比,如课堂出席率与参与度、课堂讨论报告、小组报告、期中考试、期末报告、作品缴交、期末考试等项目之比重分配。

4. 对学生评价考核的各种佐证材料存档方式,均依教务处公告办理,教师应妥善留存至少五年以供查核。

六、通识教育学院得视需要,依本校教师聘任办法及相关规定提聘兼任教师教授相关课程。兼任教师担任通识课程,仍应依本要点之各项规定办理。

七、本要点若有未尽事宜,悉依通识教育学院工作会议之决议办理,并由通识教育学院负责解释与实施。